12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立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黄芳、倪若强、马建平、王德胜、瞿志敏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2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2023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查了2023年县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了决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并作出了决定;听取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完善设施建设,健全应急方案,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要切实增强办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责任清单,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要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安全;要继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拓宽增收渠道,创新增收模式,持续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要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王燕,县政府副县长张惠玉,县法院院长马瑛杰,县检察院检察长潘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防工程管护中心、县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园、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