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十佳县人大代表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2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 赵文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优秀县人大代表和十佳县人大代表的办法》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优秀县人大代表和十佳县人大代表人选推荐工作。
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园、区)人大工委、县直代表小组通过代表述职和民主投票的方式,按分配名额推荐产生了十佳县人大代表人选。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对推荐人选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书面征求了县纪委、法院、检察院、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拟定了19名十佳县人大代表人选。
本次十佳县人大代表评选采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镇(街、园、区)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集中投票的方式进行,从19名人选中投票确定10名十佳县人大代表。当场发票,当场收票,计票工作在会后进行,计票及评选结果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公布。
以上说明,请连同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简介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