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
当前位置: 会议专题 > 常委会会议 > 十八届 > 十八届十七次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3-12-29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 

——2023122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室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据地方组织法相关规定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现将今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2023年,接收县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主要涉及储备粮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重点建设项目承诺即开工改革等方面。从报送备案的总体情况看,各报备主体做到了报送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备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同时,通过跟踪报备主体官方网站文件公布情况,定期检查梳理报备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确保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无漏报现象。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县人大监司委工作室加强与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委室的沟通协调、协同配合,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主动审查,实现了有备必审从审查总体情况看,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内容方面同上级或者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不相抵触,未超越法定权限但是,审查中发现个别规范性文件在规范表述、严谨表述方面还有待改善,比如,《临朐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承储企业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及时向县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地方储备粮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信息互通互享根据前后语境和上下文内容,结合基本语法习惯,建议将本款最后一句表述修改为实现地方储备粮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信息互动共享。 针对提出的审查意见,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严密性。

(三)开展专项清理审查工作情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要求,组织一府一委两院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梳理,有效督促各文件制定机关对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破除了无效制度束缚,适应了改革发展要求,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学习,深入领会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定期组织学习监督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相关内容熟练掌握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为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配强审查力量,聘请3名律师担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员,借助外脑力量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化、精准化水平。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分结合的备案审查机制,县人大监司委工作室负责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接收、登记和分送,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审查;出现审查意见分歧时,县人大监司委工作室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在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常委会工作机构共同审查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县人大常委会专家人才库的作用,充分吸收法律专业人才的意见,形成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审查合力。畅通信息联系渠道,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微信工作群,完善定期沟通制度,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三)严抓工作标准。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提出的新要求,归纳提炼了全县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五条认定标准和十二条审查标准,提高了备案审查效率。严格时间要求,按照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备案”“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两个月反馈审查意见处理情况要求,利用平时不定期沟通、每季度下发通知等形式,督促报备机关及时报备,按时保质完成备案审查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稳步开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度不高,主动参与备案审查的意识还不够强;备案审查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质量有待提高等。为了更好地适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备案审查使命担当,全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认知水平和参与度,为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有序推进创造条件。持续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宣传,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识。认真对待有关机关、公民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工作实效。深入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健全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机构和各镇人大的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探索适时介入事前审查机制,加强与县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协同审查,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加强对报备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报备文件合宪性审查,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坚持将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作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的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审查能力。加强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业务探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公开机制,发挥好县人大常委会专家人才库、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作用,拓宽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跟踪问效,通过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多方位了解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效果,及时发现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性文件有错必纠

 

 


    
打    印】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临朐县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79085号-1

山东金三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