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对2023年县级预算(草案)进行第二次调整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3年预算草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审查批准了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符合《预算法》规定的调整事项,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现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预算调整,请予以审查。
一、调整预算原因
(一)收入形势较预期出现变化。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华建铝业、雷奥新能源等骨干财源企业税收增长低于预期,房地产市场低迷,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以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较上年下降明显。
(二)到位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资金较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变化较大。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到位情况,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预算相比,出现较大变化。其中,转移支付资金到位296616万元,增加350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实际到位金额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调整金额增加54100万元。
(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变化较大。受房地产市场形势影响,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低于预期,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无法执行。
二、预算调整内容
拟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71117万元调整为2539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581748万元调整为515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592297万元调整为418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705759万元调整为6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1312万元调整为32万元。
请予以审查。
临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