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11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县人防工程管护中心和县综合执法局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实地查看了万华城等居民小区防空地下室、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训中心学校、市级机关战时疏散基地,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人防工作的有效途径,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比较到位。探索制定《人防工程标识标准化建设规范》,形成了具有临朐特色的“4+N”人防工程标识标准化建设体系。严格行政审批程序,协调住建、审批、规划等部门联合把关,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验收”。扎实开展人防工程服务指导工作,对在建的39处防空地下室,累计上门服务200余次,解决施工过程中疑难问题60余个。积极做好人防工程建管数字平台试点工作,打造“临朐智慧人防”微信小程序,实现了效率提速50%,企业“跑腿”次数下降60%。
(二)人防指挥通信水平不断提升。健全工作制度,修订人民防空方案,人防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大指挥通信投入,配备应急指挥通信车1辆、警报器31台和中央控制器2台,并定期对其进行检修、维护。不断加强防空警报建设,先后升级改造电声警报器15台,警报器鸣响率达到100%,覆盖县城全域及冶源、辛寨街道和五井镇镇区。制定《防空防灾应急指挥车拉动方案》,按照方案和市国动办“三个一”训练制度,每季度组织1次机动指挥车拉动演练,为实战化演练和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人防疏散体系进一步完善。编制《临朐县人民防空方案计划》和《临朐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优化全县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合理布局,完善综合防护体系,提升了人防建设整体水平。按照“组织健全、人员落实、一兵一职、互不交叉”的要求,组织卫健、住建、公安等9个单位组建群众防空组织,编组280余人,成立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等7支人防专业队伍。探索实施“乡村+人防”计划,争取无偿资金206万元,在九山镇建设全市唯一一个乡村人防疏散基地。
(四)人防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严格依照《人民防空法》开展人防工作,制定规范详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巡查全县人防工程,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公开公正执法,对破坏、损毁人防工程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相关领域人员认真学习《人民防空法》、《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将人防知识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对科级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二、存在问题
虽然《人民防空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实施,但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人防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检查发现,我县人防宣传教育的广度还不够,群众对人防工作的知晓率不高,防空防灾和自救方面的知识比较薄弱。《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检查发现,我县一些部门、单位对人防工作的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心不强,对《人民防空法》的宣传教育重视不够,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氛围不够浓厚。
(二)部分人防工程管护不够规范。《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检查发现,人防工程管理维护制度虽已制定,但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住宅小区结建人防工程,部分存在“重建设、轻管理”、“有人建、无人管”、资产闲置等现象。部分管理单位由于维护经费投入不足,对一些设施管护不到位,日常检修不够及时,影响其正常运行。
(三)人防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人防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各类专业人才如组织指挥人才,通信、警报控制人才,设备维护管理人才,尤其是基层一线实践操作的人才相对缺乏。成立的人防专业队伍,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训练标准不高,人防专业队的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难以有效发挥,距离专业化要求有较大差距。个别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较低,整体应急能力不足,不能很好适应新时代人防工作的需要。
(四)人防训练与实战结合不够紧密。《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群众防空组织应当根据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制定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进行专业训练。”群众防空组织是人防训练的重点对象,然而,由于群众防空组织是从各单位抽组成立人员,且基本每年都要重组,加上训练管理机制不健全,开展训练相对较少,存在训练“走过场”的问题。人防中心指导成员单位训练不足,部分组建单位重视不够,单位领导只重视人防演习,忽视了共同训练和专业训练,挑着训、绕着训,不能按要求落实年度训练计划和内容,训练实战性不强,群众防空组织能力不高。
三、意见和建议
为切实贯彻实施好《人民防空法》,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人防工作责任。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将人防工作与经济发展有机融合,与城市建设有效衔接。要突出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十四五”人防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民防空方案,健全人防工作制度。要完善人防工作协调议事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全县人防工作与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求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把人防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人防建设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管护水平。要充分挖掘人防工程利用潜力,采取“以用促管”的方法推进人防工程维护与管理。要着眼建设数字人防,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实现对人防工程的大数据管理,做到随时可控,随时可视,确保人防工程时刻处于完好状态。要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管护制度,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强化人防设施维护管理和日常监管,督促建设、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或个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平战功能转换措施,确保人防设施平时处于良好状态,战时即可投入使用。
(三)增强干部素质,加强人防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采取聘用、借用、兼职等方法,从人防工作岗位需要和应聘者具备的能力素质实际出发,不断充实人防专业技术人员,以适应当前人防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要探索组建社区防空防灾志愿者队伍,制定年度训练演练计划,加强日常训练,在商业区、人口密集区开展疏散掩蔽演练,通过实战性训练演练检验队伍应急响应水平。要按照“准军事化”的要求,加强人防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和作风建设,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人防队伍,努力为我县人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坚持平战结合,推进人防融合发展。要加强统筹规划,结合城市整体空间利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在集约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融合发展,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要发挥人防工程对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支撑作用,推动人防建设与应急管理相衔接。要加强“结建”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切实加快人防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加人防工程面积和人均掩蔽面积。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空意识。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将《人民防空法》和人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等内容,抓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防空教育。要结合国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现有人防教育设施和网络媒体平台,开展人防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持续推进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人防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人防、关心人防、支持人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