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临朐县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马世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临朐县机构改革方案》,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临朐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现有职能保持不变,原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相应更名为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参照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县市区的经验做法,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决定(草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印发关于机构更名的决定,并予以公告;印发关于重新公布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通知。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