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耕地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4月中旬,县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部分委员与人大代表,对全县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调查组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到东城街道、辛寨街道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了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持续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狠抓违法占用耕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耕地保护工作卓有成效。深入开展“耕地保护进万家”活动,持续抓好县、镇、村三级用地秩序大巡查。2023年,完成耕地恢复任务1.22万亩,全县实际耕地面积61.6817万亩,超出任务目标7485亩,耕地保护工作考核位列全市各县(市、区)第一名,获评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成功争取成为全市唯一的“山东省统筹优化耕地林地布局”试点县,为有效解决耕地布局不合理、耕地碎片化等问题提供了契机。
(二)耕地保护机制逐步完善。制定《关于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重新梳理确定镇、社区、村三级“田长”479人,网格员1547人,明确村、社区、镇三级耕地保护主体履职责任。与各镇(街、园、区)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状》,明确各镇(街、园、区)耕地保护目标,对年度任务未完成的镇(街、园、区)采取停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一票否决”等措施,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守牢耕地红线。
(三)补充耕地工作成效明显。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核实的方法,深入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摸底调查,明确我县后备资源1.05万余亩。成立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实施。2020年以来,共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1个,新增耕地6751亩,为扩大耕地面积、落地重点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问题整改扎实推进。深入开展规划、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2023年共查处违法占地案件137宗,恢复耕地面积163.5亩。扎实推进卫片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针对耕地流出问题图斑,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成立6个帮扶组驻点指导,圆满完成上级下达任务。2023年度我县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175.72亩,已整改销号171.85亩,剩余违法用地面积和比例为历年最低。
二、存在问题
(一)耕地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基层干部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保护”思想,对不利于耕地保护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甚至视而不见。部分群众作为耕地的使用者,缺乏耕地保护的自觉性,存在“谁承包、谁所有”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有自主处置、随意种植的权利,导致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频发。一些企业或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抱着侥幸心理,规避正规审批渠道使用土地,违法占用耕地。
(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屡禁不止。由于粮食价格提升缓慢,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增长较快,与特色农业种植相比,粮食种植收益偏低,部分农民改种樱桃、山楂等经济林果,一些镇(街、园、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比较严重。2023年,部、省下发我县非耕地图斑2656个、面积8220亩。同时,随着大批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人员年龄老化,部分地块出现撂荒现象。
(三)耕地恢复任务异常艰巨。一是耕地流出面积大。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我县“十三五”期间耕地净流出28.8万亩。自然资源部要求五年内全部恢复完成,今年我县需要整改4.92万亩才能完成上级安排的恢复任务,压力巨大。二是可利用后备资源储备不足。我县真正符合立项条件的地块不多,且分布不均衡,占地需求与补充耕地空间不匹配,永久基本农田可补划和整治的面积与地块越来越少。三是项目实施难度大。我县耕地后备资源多处于山地丘陵,土地整理、土壤改良等工程量大,作物长势不好,后期管护难度大。
(四)执法监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禁而不绝。受利益驱使,违法用地现象仍时有发生,导致每年都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清理整改。仅2023年,我县发现违法占地案件137起。二是执法力度仍需加大。最近几年,在对产业类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整改时,多以完善手续为主,真正拆除的较少,在社会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派驻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执法中队仅有7人,且年龄结构老化,发现问题、处置问题不够及时,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全县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宪法日等节点,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要加强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社区、村(居)政务公开栏以及村广播,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让干部群众及时掌握上级要求。要加大违法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让“六严禁”“八不准”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二)强化政策引导,有效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坚决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的要求,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要研究制定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和种粮利益补偿机制,探索落实低效园地转耕地、非粮作物改种粮食作物经济激励政策,有效提升粮食种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利用自然禀赋,科技赋能粮食产业,瞄准高端市场,提升粮食品质,打造“富硒+有机”等高端品牌;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粮食附加值,提升粮食种植内驱动力。
(三)坚持多措并举,确保耕地恢复任务完成。要根据省厅下发的耕地遥感监测疑似流出图斑,认真核查,本着先易后难、先林地后园地的原则,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以统筹耕地林地优化布局试点为契机,对确实难以恢复或不符合粮食种植条件的地块,按照“总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优化。要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拓宽补充耕地方式,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要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监管,开展补充耕地项目专项核查,严格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共同执法监管合力。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探索运用无人机飞行调度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做到技防+人防,实现“源头严防、露头就打、快速处置”,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用地问题,形成良好的用地秩序。要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强化队伍建设,为土地执法监察提供强有力的保证。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坚决拆除复耕到位,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真正形成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