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4年9月27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8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诈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朐支局相关情况汇报,到公安机关侦查中心和部分基层派出所,部分电信经营场所和金融机构网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开展了座谈讨论。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电诈法》自202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全县电诈犯罪立案数和金额损失数实现“双下降”,起诉数、判决数实现“双上升”,打击治理电诈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县政府严格按照《反电诈法》相关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涵盖镇街、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公司等48个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规则,列明任务清单,健全通报警示、约谈提示、挂牌整治以及司法建议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对案件持续高发、涉案线索较多、人员管控不力的部门、单位发送提示函,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强化督导检查,将打击治理电诈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预警防范能力持续增强。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千场反诈大宣讲”等活动,发送反电诈公益短信56万条,制作的“诈梦空间”等反电诈短视频播放量达到2万余人,拓宽了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坚持关口前移、防线前置,建立“人工+智能语音机器人+资金预警见面劝阻”“县级+派出所+社区”双规配合联动劝阻机制,分类落实预警劝阻措施,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反电诈法》实施以来,开展电话、短信劝阻中低危潜在被害人25万余人次,资金紧急高危预警见面劝阻7200余人次,为群众避免损失7500余万元,电诈犯罪立案数和金额损失数同比下降68.4%、57.4%。
(三)打击治理质效持续提升。公安机关与法检“两院”、工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诈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反电诈法》实施以来,破获案件538起,行政处罚207人,刑事处理584人。突出大案攻坚,成功侦办上级督办大案要案10余起,牵头全市公安机关侦办“10.16”黑灰产专案,发起集群战役5起,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800余名,为全市反诈工作贡献了临朐力量。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止付冻结涉案资金3.52亿元,返还损失443.58万元。加强警银、警信合作,合力打击“两卡”黑灰产业链条,累计打掉开贩卡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3人,打击涉案“两卡”1100余张。
二、存在的问题
总起来看,《反电诈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实施,但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全民反诈氛围不够浓厚。《反电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检查发现,当前大部分反电诈宣传以“大水漫灌”方式“跟跑”为主,宣传教育的内容相对滞后,跟不上诈骗手段和技术的花样翻新,宣传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强,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辨识度不高,尤其是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对此类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范意识和反诈能力不强。法律知识宣传不够广泛,部分部门、单位和行业开展反诈宣传教育不够经常,甚至有的成员单位内部出现人员被骗的情况,反电诈宣传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各行业共同参与的局面。
(二)专业力量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反电诈法》第七条、第二十七条都对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的要求。检查发现,当前电诈犯罪花样不断翻新,呈现出团伙化、职业化、手段隐蔽性强等特点,打击治理难度加大,对技术装备、专业人才配置等方面的要求高。公安、电信、金融等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技术装备相对落后,对电诈及其关联犯罪,特别是对高发类案、新手法诈骗案件的分析研究不够深入,实战化水平不足,技术反制手段难以满足与诈骗集团攻防对抗加剧升级的现实需要,电诈案件多发与反电诈专业力量不足、电诈犯罪技术含量高与反电诈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挖根溯源、调查取证、追赃挽损较为困难,全链条打击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打击治理合力尚未形成。《反电诈法》第七条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从检查情况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高效,有的单位主动参与意识不强,有的单位仍习惯于单打独斗,联席会议的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对本行业反诈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行业内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数据壁垒”问题,在信息共享、交叉核验、异常行为监测处置、实时封堵拦截等方面不够积极主动,涉案“两卡”问题依然突出。
三、几点建议
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反电诈法》,对有效打击治理电诈活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以宣传《反电诈法》为主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内部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形成全社会防诈反诈的良好氛围。要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平台,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线上+线下”反电诈宣传体系,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短视频等形式,集中公布一批高发多发类电诈案件和最新诈骗手法,提高全社会对各类电诈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要突出精准靶向宣传,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财会人员等易受骗人群的宣传教育,注重结合其行为特点开展差异化的“精准滴灌”,为易受骗人群筑牢防诈安全网。
(二)深化依法打击,全面提升打击治理质效。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始终保持对电诈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诈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依法全链条打击涉“两卡”等电诈上下游关联犯罪,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要在综合治理上下更大功夫,紧盯金融、通信、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推进“断卡”行动、涉诈“资金链”治理、涉诈网络黑灰产专项整治,推动落实实名制、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制度,彻底铲除电诈滋生土壤。要完善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电诈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效应。要坚持案件侦破和追赃挽损并重,简化被骗资金返还流程,提升资金返还效率。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反电诈法》有关规定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承担起打防管控各项任务,加强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协同配合,尽快构建整体联动、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打防管控整体效能。金融、电信、网信等监管部门要加大行业指导监督力度,探索与相关部门、企业一体推进、共同建设反诈业务系统,推动打破行业之间、行业与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尽快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治理。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反电诈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体系。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打击治理能力。要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配备与发案形势相匹配、与打击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诈专门队伍。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深化警校合作、警企合作,强化金融、通信、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业务的培训学习,加大对反电诈技术的研发支持力度,提升信息化实战应用水平。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技术防范平台改造升级,及时更新优化反制模型,健全完善多维度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提升风险识别和预警拦截能力。要健全完善县、镇、社区三级预警劝阻处置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物业、网格员等的作用,打通预警劝阻工作末梢,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