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局长 王玉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临朐县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现就临朐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
(一)环境空气状况。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SO2、NO2、PM10、PM2.5、CO、O3年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27.3%、6.9%、11.8%、19.6%、38.9%、4.8%,综合指数4.22,同比改善14.2%,优良天数271天,同比增加12天,优良率74.5%,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水环境状况。2021年,省控弥河小河圈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市控五井石河和龙岗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排名八县市第一名。冶源水库、沂山水库2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
(三)土壤环境状况。强化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完成光银石化地块评审并移出名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四)声环境状况。完成临朐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临朐县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划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别是1类、2类、3类、4类(4a类、4b类),总面积 94.96km2,为声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五)核与辐射安全状况。全县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全县辐射环境质量和环境水平总体良好。
(六)环境风险状况。全县环境安全形势趋于稳定,2021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市级下达的5项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年度考核成绩8县市第1名。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好于年度目标3.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比例好于年度目标14个百分点;西城热电公司在全市率先完成碳排放第一履约周期清缴工作;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排均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1.9%,超过目标9.08个百分点。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力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夏季臭氧治理攻坚行动,印发《临朐县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VOCs专项整治,全面提高VOCs治理水平。完成72家铝型材、11家玻璃钢瓦企业集群综合整治。蓝帆新材料、广华铝材、鸿明铝业完成RTO废气处理设备改造。淘汰7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东部城区和龙山产业园无煤化供暖。华建铝业、联科新材料、国一铝材成功创建绩效评价B级企业,雷奥新能源公司完成储焦场封闭、焦炉无组织排放治理、干熄焦改造、污水站治理工艺提升、筛焦楼除尘改造等一系列改造。排查取缔畜禽养殖场(户)燃煤取暖炉626个,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4615户。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130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4292辆。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发现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顺利完成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投资3.2亿元,完成荣怀污水处理厂、清源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准Ⅳ类提升改造和辛寨污水处理厂2万吨/天扩建工程、寺头镇污水处理厂5000吨/天新建工程,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准Ⅳ类。完成黄山路等4条道路共6.89公里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减少了雨季污水溢流对河流断面造成的影响。完成全县165处入河排污口台账建立和分类整治,取缔8处生活污水直排口,规范整治157处入河排污口,完成7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标志牌设立工作。投资480余万元,完成五井石河和龙岗河2处市控断面及5家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微站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运行,对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进行24小时监控,为河流断面稳定达标提供了坚实基础。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临朐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推介先进污水治理经验,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成立督导组,专项负责现场调度和技术帮扶,确保治理进度;成立验收组,专项负责治理工程验收,确保治理效果。累计完成13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监管,原临朐县茂德、永顺皮革厂地块,原临朐光银石化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移出疑似污染地块名录。规范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准入管理,会同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实第一批、第二批关闭退出化工企业91家,评审通过用途变更地块调查报告62个。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组织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42个并完成整改。开展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编制完成所有地块技术方案,全部完成监测井建设和水样采集与检测工作,并率先编制完成调查报告与整治方案。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扎实开展危险废物整治攻坚行动,聘请第三方机构、技术专家,会同各镇街园区对全县所有涉危废企业和废弃厂房、院落、窑坑、矿坑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全县危废现状,做到涉危废领域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2021年,共排查社区123个,村居1271个,涉危险废物单位417家,重点场所555个,发现问题1279个并全部完成整改,依法立案查处涉固废危废环境违法行为案件43件,罚款417万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件。会同发改、工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行动,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督促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做到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
(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着力强化和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主要解决执法力度不够、精准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定向执法、差异化执法、夜间检查等方式,按照“找问题、堵漏洞、抓整改”的要求,深入挖掘隐藏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查处违法行为190起,罚款金额1875万元。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对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零容忍”。紧盯异味、加油站油气回收、VOCs治理等重点,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无证排污、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排污单位24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200余人次。
三是重视群众信访,主动靠前解决问题。秉承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的理念,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努力实现将环境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解决在未发。2021年查处信访1350起,均做到投诉查处率、结案率、满意率三个100%。
(三)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深入开展潍坊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工业、医疗等领域41家应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全部纳入辐射安全许可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保障能力建设持续加强。
(四)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资金6512.8万元,同比增长290%,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000万元。累计将3254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基本构建起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三、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保障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未出现单独涉及我县的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仅涉及我县1项弥河沿岸水产养殖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
(一)突出一个“大”字,系统构筑“大环保”格局。把加强、服务保障环保督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合力、整体推进。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生态环保工作批示131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28次专题听取情况汇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县环委会办公室和“两办”合署办公,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保障了环保工作的“力度”“热度”和“强度”,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突出一个“细”字,全面梳理化解风险隐患。立足抓早抓小,建立28个行业领域、15个牵头单位问题排查整改责任体系,结合“三清”行动,采取拉网式、过筛子、网格化的方式,全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576个,做到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突出一个“快”字,果断彻底整改反馈问题。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案件,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马上就改,做到了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的43件信访件和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的131件信访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全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一线调度督导。“第一时间查清事实”。对照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清单,逐项核实,现场能够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到位;当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一个问题一套方案,落实责任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整改。“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坚持“边整改、边宣传、边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侧面沟通协调,确保每一个信访件办扎实,办到老百姓的心坎里去,防止重复信访。“第一时间上报查处结果”。所有信访案件全部在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上报,重点信访案件24小时之内上报情况,未发生一起延期、拖沓情况。今年以来,出动874人次,对174件信访件逐一进行现场“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弥河沿岸水产养殖问题,已全部配建沉淀池、砂滤池、生物净化池三级尾水处理设施,通过三级设施,实现了尾水有效处理。办理取水许可证88份。建成渔业监管平台,对渔业养殖户安装监控设施80台(套),实现尾水排放实时监控。
虽然,我们圆满完成了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保障任务,但仍然存在弥河沿岸水产养殖仍有个别养殖户存在整改标准不高,总氮超标,部分信访案件整改存在瑕疵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措施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的领导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按照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动我县涉及问题整改。定期组织力量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174件信访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件核实,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高标准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发生。
(二)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余热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推动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进“东热西输南送”,扩大无煤代供暖面积。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加快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铝型材、密封胶、钢结构、印刷四个行业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启动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新创建一批绩效评价A/B级和引领性企业。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治理33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入选中央项目库。
(四)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组织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对标找差、自我提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五)确保核与辐射安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对全县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辐射环境监管。强化核与辐射监测和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六)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工作,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落实专人包靠,强化网格监管,务求监管实效。抓好工业废物监管,借助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全县重点场所现状,形成重点场所监管清单并动态管理,做到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七)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技创新。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增强全县生态环保意识。
2022年,临朐分局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生态临朐、富强临朐、幸福临朐、建设临朐环保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