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5月上旬,县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对全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情况汇报,先后到部分企业节能减排、污水处理、养殖尾水治理、矿山修复治理等项目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开展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环境状况不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SO2、NO2、PM10、PM2.5、CO、O3年均浓度分别同比改善27.3%、6.9%、11.8%、19.6%、38.9%、4.8%,综合指数4.22,同比改善14.2%,优良天数271天,同比增加12天,优良率74.5%,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水环境状况不断改善,省控弥河小河圈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市控五井石河和龙岗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水环境质量排名八县市第一名。土壤环境状况、声环境状况、核与辐射安全状况等方面总体良好,全县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治理持续有力。针对水、气、土壤、固废危废等重点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了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夏季臭氧治理攻坚行动,持续开展VOCs专项整治,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发现8个问题整改,顺利完成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力度,完成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6.89公里,全县165处入河排污口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实现了24小时监控,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38个。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监管,规范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准入管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和技术专家开展涉危废重点场所大排查,排查涉危废单位417家、重点场所555个,发现问题1279个,并全部完成整改。
(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在全面完成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2021年又圆满完成了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保障任务。全面梳理化解风险隐患,建立28个行业领域、15个牵头单位问题排查整改责任体系,结合“三清”行动,采取拉网式、过筛子、网格化的方式,全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576个。果断彻底整改反馈问题,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的174件信访案件,坚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清事实、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第一时间上报查处结果”,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马上就改。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县的弥河沿岸水产养殖问题,已全部配建沉淀池、砂滤池、生物净化池三级尾水处理设施,办理取水许可,建成渔业监管平台,实现尾水排放实时监控。
二、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环保意识仍较薄弱。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没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存在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废水、废气处理不到位等行为。部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环保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在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非降解农膜造成“白色污染”,有的长期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乱扔垃圾、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展与环保的矛盾仍很突出。从产业结构看,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水泥、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占比依然较高,产业结构总体偏重,能耗、水耗较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偏大,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面临的压力持续增大,转方式、调结构任务艰巨。
三是问题整改成效还不牢固。虽然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涉及我县的问题和信访件已基本完成整改,但问题整改成效还不牢固,容易出现反复。比如:个别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渣土运输车辆沿路遗撒现象时有发生;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不够,个别已完成治理的管护措施不够到位;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偏低、污水处理能力偏弱;农村少数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置不规范,容易污染周边环境;对小企业、小作坊全过程管控不到位,存在环保隐患。
四是执法水平有待继续提高。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县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不足,科技水平不高,硬件装备落后,执法队伍年龄老化,一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环境执法监管的深度和广度有欠缺,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偷排偷放、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发现难、处罚难,执法覆盖尚未达到横到边纵到底,一些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惩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镇街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畅,存在被动应付甚至相互推诿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要在全县范围广泛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保的方针政策、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我县生态环保面临形势和工作措施等作为主要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要扎实开展“五进”活动,推动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生态环保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注重引导人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低碳出行,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要健全完善环保信息公布机制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公众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二)加快转型步伐,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不动摇,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培强产业与结构转型两篇文章,努力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融合。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制定出台的节能减排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立足临朐行业特点、产业特色,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要着力打造创新型、智能化企业,通过创新驱动,进一步升级生产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加速推动全县产业结构绿色高效转型增长。要深度融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和可持续增长极,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贡献临朐力量。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调度,常态督导,确保见底清零不反弹。要做到举一反三,对照督察反馈其他县市区的相关问题,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梳理相关相似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同类问题。对群众通过信访、“12345”热线和网上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交办、会商、督办、通报工作机制,高质量做好办理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雨污分流不彻底、空气异味污染等方面,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进一步优化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坚持改革创新,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形成“全县一盘棋,全民参与环保”的新格局。要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与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以及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环保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以科技手段化解基层环保治理人力物力不足难题。要积极推动生产技术、治污技术和能源技术创新,通过各技术环节的提升与革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