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根据工作计划,7月下旬,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对县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实地查看了部分现场,听取了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并组织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保障刑罚执行公正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刑罚执行检察纵深推进。县检察院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深入开展“减假暂”案件专项检察行动,2020年以来,共清理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件16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促进了刑罚依法正确执行。强化刑罚交付执行检察,监督收押因疫情等原因未及时交付执行罪犯138人,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注重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对涉财产刑的全程监督,发出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依法发出纠违通知书69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二)监管执法检察扎实开展。县检察院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作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疫情防控与日常监督两不误,充分发挥看守所监管系统、远程视频讯问系统的作用,强化监管执法监督,督促纠正违法或不当监管行为。密切与执行机关的协作,定期分析研判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强化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检察,及时堵塞监管安全漏洞,维护了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三)人权司法保障不断强化。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督促落实人权保障措施,规范控告、申诉、举报案件办理程序,畅通在押人员维权渠道,实施在监管场所设立检察宣传栏和检察信箱、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等措施,推行与在押人员定期谈话、检察官约见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工作中侵害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督促严格依法执行换押制度,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从调查情况看,个别执法司法人员对刑罚执行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理念更新不及时,还存在不愿监督、不主动接受监督等现象,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力度不够,部分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落实不到位,刑罚执行监督实效需要继续增强。宣传力度不大,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相关工作还未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二是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未能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共享,还存在因信息沟通不够顺畅、衔接不够及时导致执行信息滞后、监督不及时等问题。检察院与派驻检察室、社区矫正机构之间也存在信息共享不充分不全面问题。
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刑事执行监督职能拓展,刑罚执行监督的责任和要求不断提高,刑罚执行检察队伍在人员配备和整体素质方面还存在不足,通过创新破解监督难题、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的能力还需要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障刑罚正确执行,提升司法公信,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县检察院要增强做好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加强对刑罚执行各个刑种、各个环节的监督。要健全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机制,完善程序,细化内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县法院、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意义,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确保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得到正确执行。
(二)深化沟通协作,尽快形成工作合力。要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化要求,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及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信息交互对接、信息资源关联整合和共享共用,努力做到全过程同步监督和防范性监督。要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与外部相关部门和内部公诉、侦查监督等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能力。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扛牢法律监督职责和使命,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加大检务保障,优化人员结构,充实队伍力量,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突出思想政治、业务知识、信息技术应用等分类培训和专题辅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刑罚执行检察队伍,不断提高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质效和水平。要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做到依法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着力推动新时代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要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载体及新媒体平台,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及取得的成效,拓宽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的渠道,提高社会各界对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努力为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