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12月1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立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黄芳、马建平、瞿志敏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和潍坊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的补选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县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真正把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事项纳入民生实事,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履行职责,发挥我县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推进《中医药法》正确有效实施。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和镇(街、园、区)属地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规范用地秩序。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聚焦重点人群,健全福利帮扶体系,不断探索创新,推动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委室要不断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范围,严格规范备案审查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县政府副县长张惠玉,县法院院长马瑛杰,县检察院检察长潘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残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各园(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