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1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民政局局长 史红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精准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全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编制完成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推动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扎实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建设15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在新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实行社会化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县智慧养老平台作用,对全县养老机构实时在线监管,为老年人提供“一网式”养老服务,相关经验做法被央视融媒、大众日报等重点报道。《探索“医养结合”模式 破解基层养老服务难题》被评为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创新案例,在全市交流推广。二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设立服务质量专员、安全生产专员、联络帮包专员、社会监督专员“四专员”,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开发42个镇(街)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公益性岗位,缓解了护理人员不足问题。举办全县第一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推动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开展养老机构达标行动,11月份一次性争创四星级养老机构1家、三星级养老机构2家、二星级养老机构6家,数量居全市第一位。全力做好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对16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三是统筹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采取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每季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带队督导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为全县15家养老机构全部免费安装了智慧消防系统,通联市消防管理平台和智慧养老平台,发现隐患及时预警,提前防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筑牢风险防范屏障,切实守好百姓“养老钱”。四是精准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对 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 80元、100元、200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今年以来,为2877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292万元。
(二)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阵地建设,形成县、镇、村、民政网格员、专职社工五级关爱保护网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儿童福利政策“明白纸”发放6000多份,培训儿童主任6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二是实施精准关爱。1月起,将孤儿、困境儿童等保障标准提高10%,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儿童基本生活费813.7万元。开展“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金苗成长计划-关爱困境儿童”“团圆中秋节 爱心送到家”关爱困境儿童公益行等活动,对困境儿童一对一制定个性化个案管理方案。三是引导社会参与。联合2家公益服务组织,通过“智守护·爱陪伴”智慧平台,为700多名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量身定做“鸢爱留守·留住幸福”爱心卡,生成专属二维码,通过手机定位随时记录上传关爱帮扶情况。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社工站、儿童之家,深度融合社会力量,激发志愿队伍活力,大力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等公益活动,为36名孤困儿童圆了大学梦。创新“儿童主任+社会组织+专职社工+志愿服务”模式,动员980名社工和志愿者与1900多名困境未成年人结对帮扶。《中国社会报》《潍坊日报》刊发县委主要领导署名文章《用初心扛起责任 用爱心浇灌未来》。《直播潍坊》专题报道我县2名儿童主任典型事迹。
(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是实施分类救助。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病患者,及时送定点医院救治;对老年痴呆症患者、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采取心理疏导、耐心询问等方式获取有效信息,第一时间护送返乡;对临时困难群众,提供食品、住宿、乘车凭证等服务。二是开展专项救助。实时关注天气变化,极端天气立即启动“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棉衣、棉被、方便面、水等日常用品,后续定期跟踪劝导。三是拓展寻亲渠道。大力推行“互联网+寻亲救助”工作模式,借助“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媒体平台,充分利用人脸识别、DNA比对等技术,大大提高寻亲成功率。今年共为22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寻找到家人,护送返乡8人次(其中跨省护送3人次)。四是提升安置效率。5月份启用县社会救助站,通过公益性岗位配备2名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工作网络。对滞留3个月以上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协调公安部门及时落户,先后为7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并办理城市特困供养,安置到镇街敬老院。对反复外出流浪人员,协调落实救助、福利等政策,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流浪。
(四)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一是健全主动告知机制。实行“两同时”告知办法,办理残疾人证时,同时告知“护理补贴”政策规定;残疾人办理低保业务时,同时告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规定。通过山东数字民政系统发送“短信提醒”1886条,主动发现185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协助办理了两项补贴。二是推进流程再造。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下放至镇(街、园、区),进一步简化了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时间由15天压缩到10天之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获取残疾人的户籍、残疾等级等信息,实现“零证明”审批、“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极大方便了残疾人及其家庭。三是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1月起,两项补贴标准提高10%,为4393名经济困难残疾人、1476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3392.7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98名贫困肢体一级残疾人提供助洁等居家照护服务。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满足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养老专业人才不足。随着社会对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多种类的需求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大量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总体上呈现数量少、年龄偏大、专业优秀人才较少、流动性大等问题,影响着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专业化需求的满足,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
(二)流浪乞讨人员发现难、救助难、寻亲难。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大,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相当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无法正常交流,难以落实“自愿救助”原则。绝大部分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在公安部门数据库查找不到DNA等信息,寻亲难度大。
(三)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核需与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伤残军人护理补贴、特困供养、低保、死亡、监狱服刑、离休干部护理费、户籍迁出、残疾人证状态等11项数据进行比对,动态变化大。由于目前我省信息系统与人社、监狱服刑、户籍迁出等数据未实现互联互通,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主要还是依靠人工比对,且比对过程中信息不畅,享受工伤护理费、服刑、户籍迁出等人员不能及时退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高效服务,努力推进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加强探索创新,积极争创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依托“幸福来临”惠民综合体,将长者食堂、养老驿站等各项助老项目嵌入惠民综合体,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探索培育和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积极推进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资金募集,2023年底实现全覆盖,助力惠民综合体建设和运营。推进“智能化+养老服务”,完善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为养老服务提供数据化、智能化、专业化支撑。利用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加强对全县养老护理员专业培训,定期举行养老护理员大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二)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措施,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设,完善村(居)儿童主任全面排查、定期走访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水平。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争2023年实现县级未保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营,推进镇街未成年人保护站和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室规范化建设,达到“五有”标准,全力打造县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三)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福利保障水平。精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将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为家庭提供照护资讯、政策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不断巩固和增强家庭照护功能。
(四)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健全完善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区域协动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三县交界处巡查,着力做好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提升救助寻亲工作效率。开展依法治理职业乞讨专项行动,对占道乞讨、卖艺、卖唱、纠缠行人等职业乞讨行为,加大清理整顿力度,有效净化社会环境秩序。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