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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临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2016年2月24日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时间: 2016-0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临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由大会主席团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后,提请大会通过。

大会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人选名单按专门委员会分别进行表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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