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季运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一六三七”思路举措,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决定,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积极作为
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深入思考谋划发展服务的务实举措,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履职尽责。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发挥自身职能,用好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件32人,其中批捕、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9件9人,严厉打击了“云联惠”等利用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办理扶贫领域犯罪案件2件3人,联系帮扶村12个,走访农户480户,结对帮扶贫困户32户,筹集资金36万余元,解决行路难等实际困难。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人,批捕、起诉23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有关部门复垦耕地40余亩、清除危险废物300吨,全力服务保障全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制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推出具体服务措施16项,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围绕县委“大项目建设突破年”工作部署,选派5名检察官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5个,协助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司法保护。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犯罪案件8件13人,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7件16人。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先后联系民营企业11家,深入企业调研5次,召开座谈会2次,提供法律咨询56件次,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5个。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批捕危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5件13人、起诉5件15人。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慎重使用逮捕、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抓好保安全促和谐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积极作为
紧盯人民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新需要,把履行监督职责与参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保安全、护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共批捕91件111人,起诉329件438人。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43名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重拳出击。批捕涉恶案件2件3人,提起公诉3件7人。强力“破网打伞”,发现并移送涉恶刑事犯罪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7条。针对涉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4份,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关扫黑除恶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扫黑办予以肯定。
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减存控增专项行动,健全“信、访、网、电、视频”多渠道诉求表达体系,共办理群众信访161件,处置涉法涉诉信访20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4名律师入驻接待室值班,参与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3件。办理中央巡视组、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案件3件。结合办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对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进行救助。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监督纠正执行不规范案件15件,消除了社会隐患。
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关爱“祖国未来”。进一步完善“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依法履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和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10件15人,起诉19件30人。开展社会调查21人次,心理疏导21人次,封存犯罪记录8件。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26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视察活动。成立“小风筝”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立社会观护体系,与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4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共建协议,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学习谋生技能、承担社会服务的机会。联合县关工委建设临朐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强化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
三、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主业上积极作为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发挥监督纠错把关作用,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全年共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4件,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行为。严格依法执行追捕追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办案程序,共追捕追诉漏犯25人,书面纠正诉讼活动违法行为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改变侦查机关案件定性2件2人。健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制度,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引导侦查取证、监督完善证据和督促补强证据23件。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督促收监27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2件,办案部门全部采纳。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抓好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共办理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审查办理相关案件8件。落实监督与息诉并举理念,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23件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守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2件。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暂行办法》,强化本院部门间信息共享。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行政公益诉讼依法有序、理性规范发展。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助推检察事业新发展上积极作为
坚定改革政治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实施智慧检务工程,着力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职权指导等综合配套制度。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遴选出员额检察官2名。探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发挥类案指引、专业咨询、业务交流等作用,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5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8件,规范了办案行为,提升了案件质量。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等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专题汇报,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与县监察委对接办案机制建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检察机关承担着对监察委办理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公诉等重要职能,仍然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机关。针对监察委办案新模式,与县监察委建立健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等办案衔接机制,实现与监察委办理案件的无缝衔接,共受理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逮捕2人,起诉4件6人。目前,法院依法作出有罪生效判决2件4人。
充分发挥智慧检务工程作用。应用由高检院统一组织实施的办案业务系统,推动80%办案工作实现智能辅助。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案件流程监控功能,发出预警38次,防范办案逾期、程序不规范等问题12件(次);通过风险评估功能,对办案中的信访风险、舆情风险等进行评估预警,实现了案件质量动态化评查,规范了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质效,预防了干警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运行完善远程视频接访和检察局域网新办公系统,服务方便群众、提升办公效率。发挥网络公开监督作用,共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4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2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条,增强了检察权运行透明度。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在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积极作为
打铁还须自身硬。坚持不懈抓政治、强作风、提素能,努力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举办政治培训16期,组织集体学习研讨4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践行“淌水崖水库精神”,强化党性教育和锻炼。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按照县委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和要求,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措施,不断提高全院干警整体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出台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班子成员综合素能,形成“头雁效应”。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两个责任”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四风”新表现。继续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年”和“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司法自查自纠、案件评查等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7项。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落实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措施,深化检务公开力度,完善检务督察体系助推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提升了监督质效,推进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确保了队伍、案子没有问题发生。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继续采取寻标对标学习方式,培育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实施文化塑检工程,构建有思想、有温度的检察干警身边“文化圈”。开展全员轮训、领导素能、任职资格等业务素能培训活动,组织差别化、精细化素能培训12期,干警专业素能有了显明提升。县检察院先后荣获潍坊市理论大众化示范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5项集体荣誉,连续9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有6名干警受到省市表彰,9名干警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3名干警荣立全市检察机关三等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市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及全县人民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新时代司法需求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还不够多;法律监督主业有待进一步强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干警司法办案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县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二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主动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更加有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有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朐战役”,更加用心用力保障民生工程。三是始终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更新监督理念,强化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按照中央部署和上级院要求,加快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制度,积极稳妥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搞好“精装修”,提升工作质效,增强发展后劲。五是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凝神聚力、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富强文明美丽临朐建设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