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法院院长 孙绍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县委“一二五六”思路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法院工作瞄准新方位。公平正义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社会正义,倡树良好社会风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司法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服务大局定位新需要。全力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积极推进金融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维护全县金融秩序安全。打击污染环境行为,保护良好生态,为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提供司法助力。
——审判管理探索新模式。以问题导向定位改革创新方向,通过工作创新,真正提升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第一个同时组建家事、金融专门审判庭,建立专业审判团队,明确权力清单,探索司法改革基层方案。
——文化建设占位新高度。围绕“文化兴县”战略目标,坚持高点定位,全面加强单位文化建设。凝练出“尚法厚德 明辨 致公”的县人民法院院训,塑建执行、金融审判的“诚信文化”和家事审判的“和孝文化”,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增强了单位软实力。
2017年,县人民法院成果丰硕。在2016年荣记三等功的基础上,2017年荣记全省基层法院集体二等功,社会综合治理单项工作获得省高院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获得7次集体荣誉和23人次个人表彰。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全县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916件,结案8955件,同比分别上升15.75%和7.01%。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临朐”建设,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6件620人,审结442件590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5件,对买卖、屠宰、销售死猪或濒死猪的高某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226人。依法惩治腐败、渎职等涉公权力行使的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5件,判处罪犯20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着力保障和服务民生。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着力点,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179件、审结3381件。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171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550余万元。积极推进家事专业化审判改革,审结家事纠纷案件834件,发出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和保障社会基本单元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不断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生命权、健康权、交通事故等纠纷案件1330件,判决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05亿元。
(三)加强商事审判工作,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助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715件,审结1717件,标的额8.1亿元。围绕服务“大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加大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结涉及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案件49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先行先试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在全市法院创新引入“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流程”,受理临朐县饮食服务公司等破产案件。推进金融专业化审判改革,落实金融案件立审执一体化,审结涉金融纠纷案件955件,维护了县域金融秩序安全。
(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着力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0件,审结51件,其中判处行政机关败诉6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5件,审结285件。积极服务“生态立县”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受理全县首起涉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对23起环保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强制执行。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我县《行政应诉办法》制定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14%提高到98%,加大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服判息诉率达64%,高出全市平均数19个百分点。
二、坚决打赢“执行难”攻坚战,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百姓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攻坚,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41件,执结3079件,同比分别上升41.7%和34.6%,实际执结率同比上升163.6%。
(一)强化内外执行合力。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构建起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新格局。争取党委、人大、政协对诉讼诚信信息的支持和应用,建立与政府机构、社会群体之间的长效联动机制,联合惩戒诉讼失信行为,为破解执行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深挖内部潜力,通过合理整合执行队伍,创新分段集约化执行模式,形成了责任明确到人、强制措施穷尽、程序全程留痕的执行运行新机制。
(二)加大强制执行措施。一是强化专项执行。组织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活动,针对拒不执行、阻碍执行等难案、缠案、老案实施专项执行活动,拘留117人次,拘传272人次,移送拒执罪3案4人。二是强化集中执行。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大案、窝案,组织全员集中执行,对正大包装、金圣隆机械等35个法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三是强化重点执行。主动担当,发挥全县金融治理主力军作用,强化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推进了全县金融秩序的综合治理,执结金融案件593件,涉案金额3.93亿元。在系列强制执行活动中,共张贴执行会战通告3000份,张贴被执行人公告60000余份,制作标语条幅600份,对被执行人发放规劝书30000余份,通过报纸、电视、户外LED屏等曝光被执行人400余人,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配备了6套法院执行单兵系统,投资350万元新建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多点音视频执行信息同步采集,为收集、固定诚信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持。投资240万元开展库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升了诉讼信息的数字化应用能力。建立“点对总”诉讼失信信息查询平台,扩大诉讼诚信信息的应用范围,增加失信人“失信成本”,不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倒逼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在去年的“两代表一委员”遴选中,为党委、人大、政协提供诚信信息3000余份,为剔除12名失信人员的入选资格提供了证据支持,推进了全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发展。
三、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模式,为司法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
将2017年确定为单位“管理创新年”,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提升工作活力,为全面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提供司法助力。
(一)优化庭室架构,创新专业化审判改革。为有效化解影响稳定和发展的社会矛盾纠纷,建立类型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经过深入调研,去年1月份,通过调整内部庭室职能,我们将原城关法庭改建为家事审判庭,负责专门审理全县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将原辛寨法庭改建为金融审判庭,负责专门审理全县的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实现了类型化纠纷的归口管理,方便了上级统一调度和同级之间的相互协调。省高院白泉民院长来临朐调研时,表扬我院“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用心用力、创新工作”,肯定了我们积极实践司法改革的基层方案。
(二)优化案件流程,创新审判管理制度。建立“总分总”的审判管理模式,由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分调裁审”原则,总揽案件进口关;由各专业审判庭按各自分工,开展专业审判;由审判管理部门进行扎口管理,监督案件审理进程。通过诉讼风险提示,增强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通过推行纠纷多元化调解,建立起律师调解和驻庭人民调解制度,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通过繁简分流,开展简案快审、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1.5%,案件审理周期同比减少25天,极大地提高了审理效率。其中,“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潍坊市十佳政法干警”倪广艳法官工作室,审理速裁案件近400件,超过全院人均审理案件数的一倍多。
(三)规范审判权运行,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实行繁案精审、难案定审机制。将疑难复杂案件归类统筹到专门审判庭,确定精干力量审理,提升裁判质量。同时建立繁案防错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着重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杂症和统一裁判尺度上为员额法官提供参考,保证裁判质量。完善了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坚持“谁审理、谁签署”“谁签署、谁负责”原则,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制定各审判主体权力清单,出台了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各审判主体的权力边界,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对程序事项的审核批准、对审判工作的综合指导、对裁判标准的督促统一、对审判质效的全程监管等作用,服判息诉率和发回改判率等质量指标连续五年稳居全市法院前列。
(四)规范政审分工,实施行政权与审判权分离机制。优化管理分工,入额的班子成员仅分管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同时带头承办大案、要案、难案,切实减少非审判事务,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去年以来,4名入额的班子成员审理结案228件,18名中层业务负责人结案4292件,完成全院结案数的51%。领导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办案法官由87名减少至42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未入额的班子成员统管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实现了与审判权的分离,承担起了大量复杂而艰巨的行政管理事务,为全面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持续抓牢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忠诚担当、干净做事、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不断压实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落实“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制度,提高班子总揽全局的能力。强化支部建设,每周五下午定期召开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党总支会议,集中组织党员学习上级精神,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宗旨意识,切实为民担当。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进千村、入万户、察民情、解民忧”活动。安排25名联村干部进村入户,联系26个村庄,帮扶走访群众1076户,协调拨款26万元,帮扶修建文化广场和1.1公里乡村公路。助力全县平安网格化建设,已落实11名干警担任网格法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10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及时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继续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作用,畅通诉讼服务渠道,解答群众来电咨询1200余次。
(三)加强执纪监督,狠抓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定期监督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加大纪检监督工作力度,在评先树优等奖惩时严肃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进行执行工作专题汇报,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并及时反馈,已落实反馈意见建议4件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8000余份,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队伍廉政建设。
(四)加强文化建设,展现蓬勃动力。以专业定方向,以庭室文化小建设带动全院文化大建设,在执行局、金融审判庭塑建起“诚信文化”,在家事审判庭塑建起“和孝文化”。经过广泛征集、座谈,确定了“尚法厚德 明辨 致公”的县法院院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廉洁司法。开设“法官讲坛”,通过邀请本院优秀干警、专家学者主讲,达到传授知识、交流经验、拓展思维、提升素质的目的,目前已成功举办五期。举行“颂歌献祖国喜迎十九大”文艺汇演等实践活动,展现法院干警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单位文化“软实力”得到极大提升。
各位代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支持,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障。正因为有了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以及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才能不断前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尚待提高;法院工作发展的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干警素能建设与工作需要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县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县委“一六三七”思路举措,抓好审判主业,推动法院工作在新征程实现新发展。
一是始终坚定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以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始终围绕服务大局。准确把握“进位争先、加快崛起”目标定位,聚焦“四个城市”建设和“四大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审理好各类涉民生案件。全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四是始终坚持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干警内生动力,确保改革措施精准落地。
五是始终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改进司法作风,以司法廉洁促司法公信。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新起点、改革新课题、社会新期待,县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改革,务实创新,为加快推进富强临朐、文化临朐、生态临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