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潘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保持稳步有序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去考虑,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紧跟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对内及时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院干警疫苗接种应种尽种、不漏一人;对外做好包靠小区居民排查追踪和疫苗接种工作,扎实做好包靠镇核查督导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确保包靠镇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疫刑事犯罪,办理涉疫犯罪案件3件3人,确保疫情期间社会环境安定有序。认真落实全县“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办理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0件395人,其中社会影响较大的“五行币、善心汇”传销犯罪案件7件28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和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工作,办理扶贫领域犯罪案件2件3人,扎实做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织干警联系帮扶村12个,结对帮扶贫困户137户,走访农户480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7个。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4户贫困户,发放救助资金6.3万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1件70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攻坚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执法司法标准,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重点监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批捕危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7件12人。研究制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8条措施。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员活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组织干警对包靠的20家“四上”企业和2个重点项目开展走访157次,建立服务台账67个,解决实际问题47个,全力推动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其中帮扶2家企业案例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转发。
积极推进“平安临朐”建设。切实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545件641人,起诉2176件2672人,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坚持打击惩处腐败力度不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3件32人,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紧跟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共批捕涉恶案件4件11人,提起公诉8件44人,发现并移送涉恶刑事犯罪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12条。针对涉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9件。扫黑除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予以肯定。我院被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团队”“平安临朐建设先进单位”。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会议、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6件。
用心做好检察惠民实事。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切实将检察业务发展质效转化为惠民实事。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作用,健全“信、访、网、电、视频”多渠道诉求表达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律师参与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3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2件,发放救助金105万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坚持专职接访员、值班律师和检察长接访制度常态化,共接待来访群众507人次,办理群众来信216件,实现群众信访诉求回复率100%,确保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我院连续保持“省级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在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中践行检察职责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法律监督本质属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人大监督要求,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刑事检察确保持续做优。积极适应刑事犯罪案件结构变化,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政策,不捕不诉236件327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立案监督65件,纠正漏捕漏诉71人。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提请刑事抗诉7件,发出刑事检察建议29件。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0件,办案部门全部采纳。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突出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财产刑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向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0件。依法批准逮捕社区矫正对象又犯罪案件12件12人,提起公诉9件9人。强化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民行检察工作努力做强做实。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8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针对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保险理赔等虚假诉讼“高发区”,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一案三查”职能作用,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0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我院办理的一起土地行政登记纠纷监督案,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实现由弱变强。坚持高质量谋划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现突破。积极在水域河段治理、工地扬尘污染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等领域开展工作,共受理案件线索9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9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其中,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确定为典型案例。加强外部沟通对接,建立联动机制,与县发改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依法处置等工作机制,塑造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提升监督效果。
未成年人检察全力做深做细。高度重视祖国未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市成立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实现未检工作统一集中办理。依法履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33件43人,起诉48件76人。全面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2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开展社会调查118人次,引入社会力量83次,封存犯罪记录13件。持续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关工委协同合作,设立“小风筝”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打造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与团县委、县妇联签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共建协议,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机制,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借助云上课堂、网络直播开展法治教育14场次,受教学生5900余人。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视察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中展现检察作为
强化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深入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不断增强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认真落实监察体制和司法改革。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线索分流处理等转隶工作,17名检察人员全部按时完成转隶。针对监察委办案新模式,与县监察委建立健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提前介入等办案衔接机制,实现与监察委办理案件的无缝衔接。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并圆满完成全院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部室。不断强化干部使用管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破论资排辈,选用年轻干警作为部室负责人,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风气,院内职能配置更加科学,人力资源利用更加有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做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制定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培树先进典型等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选人用人、评先树优结合起来,以倒逼机制激发干警工作活力。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应用最高检统一组织实施的办案业务系统,推动办案工作实现智能辅助。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案件流程监控功能,发出预警150次;通过风险评估功能,对办案中的信访风险、舆情风险等进行评估预警,实现了案件质量动态化评查,规范了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质效。加快智慧检务建设进程,完成“三远一网”建设,实现了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的办案效果;依托检察工作网,运用政法协同平台,加强了与公安、法院办案数据的交换,服务方便群众、提升办案效率。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职权指导等综合配套制度。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23名。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监督体系,强化员额检察官管理力度,配合落实《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的意见》,评议员额检察官15名,均为优秀。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50余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70余件。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3件次,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等工作,共评查案件432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29处,规范了司法办案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聘请8名特约检察员,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9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28件次,举办公开听证活动69件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中提升检察素能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
坚持政治建检,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在深化理论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实施“党建+业务核心”模式,制定党建和业务制度26项,细化8大类32项重点任务,积极打造“行政检察与民同心”等党建品牌,提炼形成“同频共振”工作法。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检察长讲党课、理论研讨、青年干警理论小组互动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干警理论武装。我院荣获“潍坊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21次,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13次,检察工作得到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其中,聚焦“人”的问题推动检察工作水平提升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专门作出批示肯定。
坚持素质强检,打造临朐检察特色。牢牢把握检察文化建设内涵,大力实施文化塑检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重点工作清单,积极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相关工作意见,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刊发原创作品786篇,其中11篇在《检察日报》刊登,263篇被“学习强国”及上级院微信公众号转发推广。拍摄的短视频《追光——长大后我就成了您》入围“平安中国”三微视频比赛,获评潍坊市网络正能量作品。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素质提升工程”,聘任山东大学2名教授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借助“外脑”为干警提供更多学习机会。组建“业务攻坚小组”,通过“青春讲堂”“干警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组织开展干警素能提升活动60余次,参加系统内外培训700余人次,在全院营造主动学习、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干警专业素能有了明显提升。我院干警参与主持完成省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重点课题2项,1项研究成果在《人民检察》刊载,并获得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征文一等奖。全院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40余人次。
坚持廉洁从检,切实提升检察形象。继续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教育整顿与业务发展“两不误”,将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业务工作融入其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教育整顿工作成果。省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七指导组对我院教育整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等工作,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干警经常性纪律教育。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同建立“四种形态”动态台账,及时报备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五年来,县检察院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我院被评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先后涌现出“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百优政法干警”、县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和发展,但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思考谋划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二是面对司法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干警的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与其他先进院相比,干警整体的司法办案能力、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和市院的部署要求,担负新使命,实现新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牢记检察机关根本属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应报尽报、及时上报、规范报告,切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二是更加自觉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县委“一一三三五”工作思路,以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临朐建设等重点工作为中心,找准检察工作发力点,加大检察工作力度,积极投入县域社会治理,推动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深度融合。
三是更加自觉提高监督工作质效。牢牢把握基层院建设发展契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提高各项检察工作为中心,补齐补强短板弱项,持续抓好各项业务发展,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更加自觉推动司法改革进程。坚持司法办案、检察监督时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要,积极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五是更加自觉从严教育管理队伍。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项纪律禁令贯彻执行。加强干警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谱写临朐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建设富强生态幸福临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