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年
1月下旬县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结束。选出代表330名。
2月4日至6日临朐县第四届人民代表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王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姜志贤作的《1960年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谭延福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刘善良、许增璇为副县长,齐凤英等16人为委员。
一九六二年
7月18日至22日临朐县第四届人民代表第二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谭延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张澄清为副县长。
12月上旬全县选举工作会议召开,部署县五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一九六三年
2月26日至29日临朐县第四届人民代表第三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听取审议了县长谭延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姜志贤作的《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刘德伍作的《临朐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王兆明作的《目前形势报告》。
6月下旬县五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结束。选出代表330名。
8月10日至13日临朐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谭延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姜志贤作的《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谭延福为人民委员会县长,张澄清、许增璇、张金声为副县长,徐贞吉等15人为委员;姜志贤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郑志英、谭延福、侯鸣銮、赵树槐、冯鸣九为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九六四年
7月15日至17日临朐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谭延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农业生产问题的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选举谭延福、魏斗芝、赵树槐、赵兰英为出席山东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2月赵兰英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九六五年
1月21日至23日临朐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谭延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补选张耀堂为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
11月上旬临朐县选举委员会成立。
11月12日至12月9日临朐县选举委员会在杨善公社进行县六届人大代表选举的试点工作。
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七年
1966年1月县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结束。选出代表330名。
1966年4月县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就绪。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会议未能举行。
1975年1月赵兰英被选为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九七八年
1月19日至20日各公社召开革命委员会扩大会议,选出654名出席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月30日至2月2日临朐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书记盛永治作的《临朐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朐县向高标准大寨县进军的规划》。会议选举盛永治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单亦俊、刘健、王济汉、吕秀彩、王兆明、朱相和、张耀堂、冯相宜为副主任,马同生等46人为委员;选举产生65名出席昌潍地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月赵兰英被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九八○年
9月5日成立临朐县选举委员会。
12月10日至12日全县首次直选产生县八届人大代表385名。
12月26日至29日临朐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代主任袁希文作的《临朐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财税局副局长张怀礼作的《1978年、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法院院长刘文彬作的《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乐臣作的《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王济汉为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恒安、张耀堂、张华英、冯相宜、王会文为副主任,丁昌现等13人为委员;袁希文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张铭洲、马书群、高世钦、马奎为副县长;刘文彬为县法院院长;张乐臣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12月30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讨论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联系代表制度。
一九八一年
3月2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前段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和今后对物价工作安排意见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几项规定》。
3月12日至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全县物价情况进行检查。
3月2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调整财政预算安排的汇报。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6月5日至6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林在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审查批准了《县城建设和管理试行条例》。
7月13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县法院《关于增设经济审判庭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10月20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并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2月5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临朐县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1982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听取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在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了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12月11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议定了临朐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12月13日至15日临朐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县长张铭洲作的《关于临朐县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张怀礼作的《关于临朐县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1982年财政概算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恒安作的《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文彬作的《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乐臣作的《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李歧岗为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光庭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一九八二年
2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就积极开展义务植树运动致信全县各级人大代表。
2月20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几项工作的规定,并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尧山、柳山两公社社员生活安排情况进行检查。
5月3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前段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工商管理情况的汇报,关于物价管理情况的汇报,关于环境保护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
5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就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致信全县各级人大代表。
5月24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组织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安排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安排意见;审查批准了《临朐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责任制暂行条例》。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6月15日至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高崖水库库区移民生活情况进行视察。
6月20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直各部门和各公社宣传委员会议,部署全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工作。
7月12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镇建设和管理条例、治安秩序管理条例、城镇交通秩序管理条例、市场管理条例、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7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全县黄烟生产情况进行调查。
10月11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查批准了小型水利工程供水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审议通过了县法院关于设立刑事审判第二庭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12月1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在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关于财政预决算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讨论修改了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议定了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12月26日至28日临朐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袁希文作的《临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张怀礼作的《关于临朐县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1983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济汉作的《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文彬作的《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生琦作的《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张彦士等7人为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