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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临朐县部门核验类证明事项“免证办”清单》的公告
时间:2023-06-08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组织梳理了第一批《临朐县部门核验类证明事项“免证办”清单》(动态调整),现予公布(见附件)。
企业群众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对于清单中的事项证明材料,可通过部门核验方式实现纸质材料“免提交”,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下步,我县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按照“无证明城市”工作要求,继续梳理完善业务流程,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免证办”。
附件:临朐县部门核验类证明事项“免证办”清单(第一批)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