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3元、835元,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至1.20∶1。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救助金1.9亿元,惠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2.28万人。
二是强化慈善救助功能。开辟“互联网+慈善”服务新渠道,上线“助力老年·幸福食堂”网络募捐项目,筹集善款帮助困难老年人在助老食堂免费享受一日三餐,今年累计发动3562人次参与捐款,募集善款30万元,实现历史性新突破。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慈善童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发放救助金30万元,合力为孤困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拓宽社会救助渠道,有效链接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融入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助餐、助医、助洁等社会化照护服务,受益群众达1.2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