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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9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科室、单位:
近日,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的通知》(鲁发改财金〔2023〕643号)。为切实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加大信用服务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现就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双书同达”工作机制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和“一处罚一告知”原则,各县级局和市局有关科室、单位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做到“双书同达”。通过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工作流程、公示要求等内容,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减少失信成本,及时开展信用修复,解决“一罚了之”、企业对修复时限流程不清等问题。
二、准确把握“双书同达”工作要求
各县级局和市局有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学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8号令)《山东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等相关文件规定,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信用修复指导关口前移,扎实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要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可在参考模板基础上,增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操作流程、公益性提醒等内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细致明确、简洁易懂的修复指引。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服务、信用修复工作衔接,按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办理修复,注意时间节点和相关规定的调整变化,确保履职尽责、落实到位。
三、加强“双书同达”宣传服务
要切实加强“双书同达”宣传推广,保障失信主体及时获取信用修复政策信息,加强信用修复指导,通过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等形式,为企业讲解信用修复流程,指导企业准备信用修复材料,鼓励失信主体重塑良好信用。要加强信用修复跟踪服务,积极督促行政处罚相对人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落到实处。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